近年來在經濟飛躍成長及國民所得不斷提升之餘,廢棄物之清除與處理,早已成為政府與國人重視和關心的環保問題,另一方面,由於廢棄物之產量驚人且種類繁多複雜,廢棄物之清理,更需要仰賴專業科技人才與設備,方可提高清理效率並且避免二次公害之發生。環保署有鑑於此,修訂廢棄物清理法,並研訂公民營廢棄物清理機構之成立,協助政府及事業機構有效清理廢棄物事業,達成廢棄物民營化之目標。
營業項目
一般性及有害性事業廢棄物清除(廢溶劑、廢漆渣、污泥、廢油混合物)等。
廢棄物成分檢驗分析暨提出最適合處理方法之服務。
廢棄物之焚化及掩埋處理暨不可燃,不可掩埋廢棄物及物理化學處理。
專業廢棄物汙染防治之服務。
土壤地下水汙染整治之服務。
各項簽證文書規劃,提供相關環保法規問題諮詢服務。
廢棄物高品質之整體服務(Full Service)含收集清運分類貯存中間處理及最終處置。